关于新元筹建处部分科室正职选拔的预告
公司为保证新元项目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筹建处科室正副职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经党委研究,决定对新元筹建处部分科室正职通过民主推荐、测评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纪检监察室组成考察组,对选拔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
一、选拔方式及职务
新元筹建处计划科科长
新元筹建处工程科科长
二、民主投票的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6日下午15:00
公司十二楼大会议室
三、推荐候选人基本条件与资格
(一)推荐候选人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身体健康。
(二)推荐候选人基本资格:
担任筹建处科室正职的同志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系统内,具有同等任职经历的,同时民主测评合格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根据岗位设置及工作需要可按程序聘任。
2、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且年龄在50岁以下且业务科室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相关岗位8年以上工作经历;非业务科室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关岗位8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考察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人力资源部:0311-89639180
纪检监察室:0311-8916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