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概况 | 职能机构 | 投资情况 | 组织架构 | | 新闻图片 | 新闻资讯 | 高投简讯 | 大事记 | 联系我们
《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心得
日期:2022/1/13    来源:梁召收费站    发表人:赵恺    点击数:4527

       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梁召收费站四班在党员张宾同志的带领下,组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深入学习探讨。经过同事相互之间的学习,使我深刻的学习到了以下几点。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

       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以及遇到后如何合理的制止犯罪行为,人性化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并且防止黑恶势力的渗透,进一步的加强了防止黑恶势力的死灰复燃。

上一篇:致敬“最美的天使”
下一篇:读《活着》有感
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槐安路与翟营大街交口南行50米路西)   电话:0311-89161685    备案序号:冀ICP备2023032038号-1
领导信箱    举报信箱    纪检举报   线索征集   网上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