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新元高速车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新元高速车辆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新元高速公路郭村至拐角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新乐郭村枢纽互通,路线向西南经新乐、石家庄机场、正定高新区后至正定拐角铺村,项目终点位于正定拐角铺枢纽互通中心,全长22.47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采用34.5米,项目概算投资15.51亿元。全线设置互通5座,其中枢纽互通2座,服务型互通3座,大桥416米/1座,分离立交10座,跨线桥3座,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 本项目已于2019年8月通过交工验收、通车试运营。
2.2比选内容:本次比选内容为新元高速皮卡车采购,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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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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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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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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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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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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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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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风骏7,排量:2.0T,手动挡,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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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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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全新原厂原装品牌,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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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车辆交付。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为车辆生产厂家或具有本次采购汽车销售能力的代理商。
3.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者,请于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厂家授权书或品牌销售授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如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7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2号西城国际A座11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 比选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2号西城国际A座11楼
联系人:关建彬
联系电话:0311-89161683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