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电建冀交高投公司无人化智能安防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比选人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电建冀交高投公司所属太行山高速通车运营已两年,收费运营和站区管理等日常工作已趋于稳定,为积极响应交投集团降本增效工作号召,切实降低运营成本,最大限度发挥站区现有人员效能,现拟分三阶段为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安装无人化智能安防系统,本次比选为第一批次安防设施采购项目比选。
2.2交货地点:太行山高速邢邯段顿井收费站、册井收费站、邯郸指调分中心、西达养护工区。
2.3交货期:比选人发出采购指令后45天。
2.4比选范围:本次比选范围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太行山高速邢邯段4个基层站区无人化智能安防系统设计、安装、售后等全部相关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中电建冀交高投公司无人化智能安防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比选,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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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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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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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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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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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化智能安防系统设计、安装、售后等全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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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井收费站
册井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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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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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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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化智能安防系统设计、安装、售后等全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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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指调分中心
西达养护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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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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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括智能安防设施设计、安装等类似项目。
3.2 比选申请人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备案证壹级资质(有效期内)。
3.3 比选申请人在人员、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 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提供纳税、社保证明,并提供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同一品牌的设备经销商,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且不得与该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提交比选申请。
3.7每个比选申请人最多可对二个标段提出申请,但只允许在一个标段中选。
3.8比选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在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02室领取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5日上午9时00分,鉴于疫情影响,比选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2号西城国际A座11楼(张先生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2号西城国际A座11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161682